您好,我母亲2006年被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六年里大概住院5次进行治疗。2012年后至今由于定期服用氯氮平,再无住院。但近日有发病的征兆,开始拒绝吃药,行为言行怪异,请问是否可以初七(22日)上班到贵院(宛平南路总院)进行住院治疗呢? PS:我母亲,今年61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