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11歲,發現左腳第四個腳趾不發育,因為我們現居澳門,看了當地醫院,醫生說不用理,不影響走路就可以了,說是腳趾中間閉合不會發育了。而且第一個腳趾也很快閉合了,也有可能長不了,請問真的不需要醫嗎?如果能治那幾歲治療好。本身我是上海人,寒暑假都可以帶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