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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单纯生活方式不能使血糖控制达标,应首选二甲双胍治疗;若无禁忌证,二甲双胍应一直保留在治疗方案中。不适合二甲双胍者可选择α-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促泌剂。
(二)如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治疗而血糖仍未达标,则应进行二联治疗,加用胰岛素促泌剂、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TZDs)、二肽基肽酶-Ⅳ(DPP-4)抑制剂、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或胰岛素。
(三)三联治疗,上述不同机制的降糖药物可以3种药物联合使用。
(四)如三联治疗控制血糖仍不达标,则应将治疗方案调整为多次胰岛素治疗(基础胰岛素加餐时胰岛素或每日多次预混胰岛素)。采用多次胰岛素治疗时应停用胰岛素促泌剂。
(五)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风险高危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论其糖化血红蛋白(HbA1c)是否达标,只要没有禁忌证,都应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具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获益证据的GLP-1受体激动剂或SGLT2抑制剂。
(六)合并慢性肾脏病或心力衰竭的2型糖尿病患者,不论其HbA1c是否达标,只要没有禁忌证,都应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SGLT2抑制剂;合并慢性肾脏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不能使用SGLT2抑制剂,可考虑选用GLP-1受体激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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