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规:村医待遇与村副主任持平!
2019年10月15日 【健康号】 国敬芝     阅读 7785

导语

当地乡村医生基本待遇补助由原来的300元调整至1400元,与村副主任待遇持平。

据新闻报道,近期广西省乐业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乡村医疗队伍待遇保障问题,出台《乐业县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队伍待遇水平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落实了乡村医生基本待遇补助从2019年7月开始进行调整,由原来每月300元调整至1400元,与村副主任待遇持平,并随着村副主任待遇调整而调整。



乡村医生的待遇每月除了县财政基本补助之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防艾宣传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均及时拨付到村医账户,村医的月收入均达3000元左右。



在待遇提升的同时,《细则》中也提到该县的一系列措施。整理如下:



村医不得兼职

《细则》中提到,乐业县除了严格落实每个村卫生室最少要有2名合格村医执业之外,还对全县村医的准入和退出进行了明确规定,村医必须是取得医疗专业中专以上的毕业生,通过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得兼任村“两委”成员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



明确岗位职责

不合格者辞退

《细则》表示,乐山县制定了村医岗位职责,将诊疗、健康扶贫、公共卫生服务、大病慢病管理、签约服务、防治艾滋病宣传、健康素养等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连续两个季度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坚决给予辞退。



最新规定:

村医执行坐班制,每天8小时

为保证村医队伍管理的制度化,乐业从严规范岗位管理。



《细则》明确,村医要严格执行坐班制,实行8小时上班制度,每个村医每周轮流在村卫生室上班4天,其中两人集中上班一天相互交流,1天在乡镇卫生院跟班学习。



强化考核督查,采取“平时管理 年度考核”的方式,实行“一月一考查,一季度一汇总”结合年终考核加权计算年度实质积分;



对不合格、不胜任、不履职的村医坚决进行淘汰、撤换;对不服从乡镇卫生院安排,不按时上下班,全年旷工10天以上,请假超过15天(特殊假除外)或者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坚决给予辞退。

为落实国家强化基层的政策方针,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在基层医生待遇提高的同时,其工作也要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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