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 妊娠合并亚临床甲减
亚临床甲减,SCH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血清促甲状腺素TSH增高,游离FT4和总TT4正常。事实上SCH在国内没有统一诊断指标,TSH的参考标准可以参照临床甲减的标准。指南建议,为避免不良妊娠结局的出现,对于SCH伴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的孕妇应接受优甲乐L-T4治疗。
SCH的治疗方法、治疗目标与妊娠合并临床甲减相同,可根据TSH升高程度,给予不同剂量L-T4治疗。当TSH>2.5mIU/L、TSH>8mIU/L和TSH>10mIU/L时,L-T4的推荐剂量分别为50μg/d、75μg/d和100μg/d。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对于SCH伴TPOAb阴性的孕妇由于循证医学的证据不足,通过甲状腺素治疗受益不明显,既不予反对,也不予推荐L-T4治疗。对于这些人群,TSH的值应该4-6周检测一次,如果TSH开始上升,还是应该开始补充治疗。
建议:妊娠合并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的监测频度相同,可以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监测频度,一般为2-4周复查一次。
患者怀孕后,在妊娠20周之前应当每4周监测一次包括血清TSH在内的甲状腺功能,根据控制目标,调整L-T4剂量,直到TSH恢复正常。孕后期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可在妊娠26-32周应当再检测一次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分娩后4-6周也要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