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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上,药品的副作用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在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药品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组织肌肉痉挛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除副作用(副反应)外,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等。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患者发生副作用程度很重,就要考虑改用别的药。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品,一般要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注意药物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果疗效、副作用不明显,遵医嘱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加大剂量后更要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特殊商品,不同的药品,对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程度上也可能存在对健康有害的一面,这就是人人都不陌生的“不良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的性质,是任何药品都可能发生的。
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时所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甚至有害的反应,这种反应的程度可轻可重,严重者可致死。从外延的角度讲,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停药反应、后遗效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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