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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助您好“孕”
包洪初
临床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诸如以下问题:“医生,我患有**病,现在正在治疗,我可以怀孕吗?多久可以怀孕啊?”;“医生,我怀孕了,可是我吃了**药,我可以要这个孩子吗?孩子会不会不健康啊?”;“医生,我怀孕了,可是我得病了,敢吃药吗?”,所有类似的问题,无非都是想要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我们也经常会遇到好多不孕症患者正是因为诸如此类原因,因为担心药物的影响,草率终止妊娠而遗憾终生。如果您在备孕期、妊娠期或是哺乳期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一定要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咨询。
首先,我们要了解出生缺陷它是人类本身基因缺陷、外界环境因素及其他未知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大约25%的出生缺陷是由人类本身基因缺陷引起。单纯由药物或其他外界有害因素(致畸物)造成的出生缺陷约占2-3%。大约65%的出生缺陷其原因不清楚,最有可能是基因及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如果您想了解某些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做为医生,我们希望了解以下信息:
1. 孕前情况:基础疾病既往药物治疗方案及疗效,像一些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后辅助化学药物治疗,我们会关注化疗方案及药物的剂量告知避孕时间,如果过早怀孕,有可能会引起胎儿软骨发育不良;孕期治疗方案;
2. 服药种类:美国FDA曾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等级分为A、B、C、D、X五个级别。
A级:对胎儿伤害可能性最小,是无致畸性的药物,如适量维生素、叶酸。
B级:可以在医师观察下使用。常用止泻药如易蒙停属于B类药物;常用止吐药如胃复安属B类药物。胃酸抑制剂(西咪替丁、法莫替丁)均属B类药物。
C级:只能在充分权衡药物对孕妇的益处、胎儿潜在利益和对胎儿危险情况下,谨慎使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级:只有在孕妇有生命威胁或患严重疾病,而其他药物又无效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如硫酸链霉素等。
X级:在妊娠期间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使用。像异维A脂及异维A酸:皮肤科用药,主治严重、顽固性痤疮,强有力的致畸药物,停药3月后受孕较安全。麻疹、风疹、天花疫苗等活的减毒疫苗,可能造成胎儿感染。妊娠前3个月接种疫苗较合适。
同一种药物在不同的时期服用可能对胎儿产生不同的影响,像布洛芬、吲哚美辛等绝大部分的非甾体抗炎药属于B类,但晚孕期可能会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而导致肺动脉高压,属于D类。
3.服药时期:
胚胎前期:从受孕开始至受孕后第17天(或在首次过期月经后3天),此期间药物所导致的任何何副作用都会产生“全或无现象”。
胚胎期:从受孕后第18天至受孕后第55天,这一时期胚胎的敏感性最高,发生的任何损伤都不可修复。
胎儿期:从受孕第8周至妊娠足月。药物可经胎盘影响胎儿的生长和发育,而往往不会导致胎儿大体结构缺陷。
4.服药用量:一般情况下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剂量与后果是正向关系。也有部分药物的损害非剂量依赖,如链霉素影响听神经。
所以我们有如下建议:
●孕前有急、慢性疾病的患者:孕前先治疗,在病情痊愈或控制稳定之后选择恰当时机怀孕,进行孕前咨询,加强孕期监护。
●怀孕前的一段时间,应停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在体内半衰期较长的药物。
●生育年龄、可能受孕的妇女:用药前注意排除早孕可能。
●孕期患病,及时明确诊断,慎重决定是否终止妊娠或采用何种治疗。病情需要用药时,尽量选用药效确切且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能单独用药者,避免联合用药;尽量选用已证实对胎儿安全的药物,避免使用对胎儿影响不明的新药;用量以最小有效剂量为原则。
●早孕时侧重考虑致畸问题,中、晚期时多考虑胎儿毒副作用。
娠期用药FDA分类为妊娠期治疗提供了指南,但是也有不足之处。目前,许多药物的分级建立在病例报道或有限的动物数据上,而且数据更新缓慢:例如口服避孕药属于X类药物,这类药物禁用于孕妇或者可能怀孕的妇女,以前的观点是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不能怀孕,目前观点认为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是可以继续怀孕的。因此,对患者使用药物,尤其是长期用的药物,也不能仅凭FDA分类,而是要到各个学术机构中心查看药物信息,或者到不断更新的网站上查看药物的研究和报道,给您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加有依据的用药方案,助您“好孕”,生育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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