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组织肉瘤可切除性的评价
2018年06月19日 【健康号】 陈勇     阅读 8463

手术治疗的目的是获得R0切除,并最大限度的保留功能。术前应该由经验丰富的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整体评估。只有在患者要求截肢或者肿瘤整块切除后会导致患肢功能不优于假肢的情况下才考虑截肢。随着现代外科技术和理念的进步,既往保肢的禁忌症已不再应用,如血管的受累可通过自体血管或人工血管置换,神经的受累可以通过神经外膜的剥除和灭活,甚至有时候即使神经切除残肢也可通过矫形支具的使用获得优于假肢的功能。骨骼的侵犯可以通过切除及重建的方法来获得满意的切缘,在局部软组织广泛受累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游离肌皮瓣的修复重建来获得满意的创面覆盖。NCCN的最新指南根据软组织肉瘤可否切除给出了不同的临床路径,但迄今尚无关于软组织肉瘤可切除性的定义,且由于不同的中心和地区在外科技术,设备、理念以及患者意愿等多方面具有差异,因而对软组织肉瘤是否可切除存在不同的评价。目前普遍接受的安全切缘可缩小到1cm,而术中放疗、后装放疗、粒子植入等治疗方法在保留重要结构从而切缘<1cm时亦可用于辅助治疗来提高局部控制率。因此肢体软组织肉瘤可切除是一个术前的概念,其定义应该是:整合综合治疗的手段,预计能获得安全切缘和能保留可接受的肢体功能。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骨软组织外科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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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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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软组织肉瘤多学科门...
骨肿瘤,软组织肿瘤,恶性黑色素瘤,骨转移癌。保肢及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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