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如果需要做供精试管婴儿,你愿意接受吗?
2018年09月01日 【健康号】 郭军     阅读 9027

需要接受供精的人群,一般来说是完全没有生育能力的男性,从医学上讲是死精或者无精者,然后为了和自己的爱人能够组成完整的家庭,精子的来源扩大到了夫妇以外的第三者,现在一般由地方精子库管理。

需要接受供精的人群,一般来说是完全没有生育能力的男性,从医学上讲是死精或者无精者,然后为了和自己的爱人能够组成完整的家庭,精子的来源扩大到了夫妇以外的第三者,现在一般由地方精子库管理。这对于有生育需求,又无法正常繁衍后代的家庭来说本来是福音,但是作为我本人来说,可能主观上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

因为接受了供精后,试管婴儿同时存在遗传学和法律上的两位父亲,而且用同一供精者的精样行人工授精,分娩的后代将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如果子库管理不严,同一供精者的精样的使用次数过多,就大大增加了兄弟姐妹间进行“血亲婚配”的可能性,有严重的伦理问题,也容易产生有遗传缺陷的后代。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怀孕后孩子有先天不足,如畸形儿、先天性疾病等情况,那么孩子的出生权、被抚养权等等权益应由谁来负责?孩子的遗传学父母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也应该对孩子尽相应的义务呢?

如果精子来源于他方,养父母并不希望孩子知道自己是通过试管婴儿出生的,通常捐精者是匿名的,在美国和中国,多数捐赠者的身份会一直保密。在英国等其他一些国家,法律规定当人工授精的孩子成长到一定年龄,相关精子捐赠者的身份允许公开。一些孩子正在通过这些资料想办法找到捐精者。那么问题来了:捐精子者对孩子有没有责任?这时产生的伦理问题有可能破坏生父的家庭生活,带来财产纠纷。


从人类进化的角度看,人类群体内存在部分不能生育的个体是其生育能力经受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通过人工的方式干预自然生殖是否与传统生殖的理念有太多的冲突,而且在中国这样一个伦理观念保守的社会环境下,辅助生殖的方式还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吧。

(本健康号主郭军大夫,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男科主任医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青年名中医,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男科分会会长。擅长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治阳痿、早泄、性欲低下、不射精症、前列腺炎、男性不育症、血精、慢性附睾炎、阴茎硬结症及男科疑难杂症等。本文为原创文章,首发于头条号,【郭军】系悟空问答签约作者,图片来源于网络,不做商业用途,谢绝私自转载。作者: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男科研究生 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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